内阁昨日推翻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表示那些还没有更换大马卡的合格选民,在大选时依然可以使用旧身份证投票。选委会秘书卡玛鲁日前宣布,那些仍然使用只有8个数字的旧身份证,而未更换新大马卡的选民,他们的名字将从选民册中被撤销。他也估计,目前大约还有2万4千名合格选民未更换大马卡。
选委会违反国民投票权利
针对此事,国内事务部长拉西表示,内阁认为选委会上述决定,已经违反国民投票的权利。
“内阁觉得不可以这么做。当选委会宣布此举时,我们觉得并不妥当。当人民登记成为选民后,他们就有权投票。”
“目前没有法令阐明旧身份证是无效的,因此,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们依然可以出示旧身份证进行投票。”
未决定旧身份证何时失效
询及该部是否会向选委会反映此事,拉西却表示,该部不打算这么做。
“他们是独立的机构。他们有能力提出一个比较实际的方案。”
针对政府是否会宣布旧身份证无效时,拉西表示,政府仍未对此设下任何期限。
“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昨日也批评选委会不务正业,越俎代庖协助国民登记局逼使公民更换身份证。他们也指选委会打算删除持有旧身份证选民的做法形同违反宪法。
该联盟批评,要求公民更换身份证不是选委会的责任,而是行政单位的责任。选委会此举,无疑已是该委员会沦为国民登记局的代理人。选委会此举已经否决了公民投票的权力,并强调选委会的责任就是要确保所有有权投票的公民都能投票。
该联盟认为,选委会更应关注选举自由和公平的问题,确保选民册具备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