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2018年7月4日):选委会等机构转向国会负责须制度化

净选盟赞扬希盟政府把选委会、反贪会、人权委员会、检察署、总稽查署从首相署划出,并转向国会负责。

 

这是制度改革关键的一步,以让这些机构真正独立,并直接向国会汇报。

 

但是,仅仅改变这些机构受管辖的位置是不足够的。为了使这些改革扎根及制度化,政府必须修订这些机构各自的授权立法,如下:

 

  1. 这些机构的授权立法应有条文清楚阐明,它们将直接向国会汇报,不需通过首相署的批准。目前,《2009年反贪会法令》和《1954年选委会法令》没有条文阐明这两个机构的问责机制。

 

  1. 这些机构的报告书应在国会辩论和通过,而不只是如人权委员会的报告书般只在国会提呈,没有辩论。

 

  1. 相关法律修订也应包括规定这些机构的预算归入国会预算,而不是首相署预算。这些机构和行政机关的财政独立性对具政治动机的操作的防範至关重要,例如在国阵政权下,人权委员会的预算被行政机关削减了一半。

 

  1. 这些机构的成员委任程序也应改变,采用更透明、更具问责和更具参与性的程序,而不是只通过行政机关委任。这将确保最佳候选人将获选。

 

  1. 这些独立机构应有权招募、中止或解雇自己的职员。

 

如果不通过法律制度化这些改变,这些把上述机构归于国会管辖的行政命令随时都会可能逆转。

 

净选盟吁请所有国会议员在国会辩论期间支持这些改革,以强化我们的民主。

 

净选盟督导委员会